近日,光山县法院通过“以物抵债+分期履行”的灵活方式,促成一起项目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不仅高效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为暂时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人缓解了压力,推动双方达成共赢。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签订了《废弃石料加工及治理转让协议书》,约定将某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石料加工及治理工程转让给甲某,甲某支付相应转让费用。
2021年5月,双方关系发生转变,签订了《项目解除合作协议》。约定解除原转让协议,乙某退还甲某已投入的各类费用共计85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先退还250万元,剩余600万元在八个月内付清。
协议签订后,乙某依约退还了250万元,剩余的600万元经甲某多次催讨仍未履行。双方协商未果,甲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乙某需限期返还剩余600万元。
执行情况
判决生效后,乙某却未主动偿还款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梳理案情脉络,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及未履行的原因。经调查发现,乙某虽有还款意向,但短期内一次性付清存在现实困难。同时,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乙某项目场地内还存在部分石料,且愿意以石料抵付。
基于此,执行法官及时组织双方面对面座谈,就抵付的数量、价值、交付方式及剩余款项如何履行等进行详细协商。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现有石料抵付450万元债务,剩余150万元分三年履行,既有力推动了债权兑现,维护了甲某的合法权益,又为乙某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分期履行义务争取了缓冲时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信阳法院将持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全力兑现胜诉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