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16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10万元劳动报酬。
汤某等16名工人为某公司提供渣土清运劳务,双方约定按车结算费用。项目结束后,公司迟迟未支付29万余元劳务费。经鲁山县法院调解后,公司向汤某等人支付了其中19万元,却继续拖欠未付剩下的1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快执二团队的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该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对方多次口头承诺”一定及时还款“,又屡次以“年底资金紧张”“工程款还没到账”为由拖延履行。结合数次沟通情况,执行干警判断公司有意规避执行,便迅速启动财产查控。初步查询后,却未发现公司的常用账户内有足额资金可供执行。
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通过多次线下走访和细致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该公司还有一个长期未使用的银行账户,且近期可能有工程款汇入,便立即依法冻结该账户。两日后,果然有一笔款项汇入,且金额足以覆盖所欠劳务费。
当公司负责人得知该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以“先支付部分、再解冻账户,随后等资金回笼后继续支付”的方式达成和解。执行干警严正拒绝,并迅速完成账户内款项的扣划手续。
随着10万元案款一次性发放到位,该案件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