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汪岩与被执行人孔富生、南阳天富置业有限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孔富生、南阳天富置业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孔富生
身份证号:4129011967XXXX2010
家庭住址:南阳市张衡路与明山路交叉口向南特别特大酒店后边家属院
被执行人:南阳天富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阳市独山大道与高新路交叉口向南邮政银行南隔墙南阳天富鑫苑小区2号楼3楼,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06935403836。法定代表人:孔富生
执行案号:(2024)豫13执恢58号
执行标的额:20000000元
对于以上被执行人,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孔富生、南阳天富置业有限公司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申请人承诺依照所提供线索执行到位的金额扣除诉讼费、执行费后的5%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被执行人已被发现但未处置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畴。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公告有效期: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所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377-61661512 176*****
联系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祖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