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多亏法院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了被告财产,被告欠我们的160余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2025年6月11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将印有“保全神速护权益,司法为民显担当”的锦旗送到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保全团队干警手中,对干警认真负责、高效保全的工作表示诚挚感谢。
一、买卖成了款未全部支付
2022年8月,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后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货款结算发生争议,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诉至陕州法院,要求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
二、全面查控抢先保全财产
为防止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诉讼中转移财产,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在起诉后向陕州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财产。
保全案件立案后,保全团队干警迅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展开全面筛查。系统反馈显示,该公司名下账户资金余额仅寥寥数千元,但干警并未就此止步,通过深入查询关联案件,敏锐捕捉到关键线索——该公司在郑州某法院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一起执行案件正在执行中。干警即刻与郑州某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同步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凭借高效的行动能力,以第一顺位冻结了该笔执行款,成功足额保全,为后续案件审理及权益实现筑牢坚实基础。
三、16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经审理,陕州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后该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郑州某法院执行局送达了划拨手续,仅仅用时一周就将本案案款16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该案的顺利执行,关键在保全团队抽丝剥茧查线索,多措并举抢先足额控制财产,有效防止了债务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充分发挥了财产保全对执行工作的助推、债权人权益实现的保障作用。
今年以来,陕州法院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挑选精兵强将,组建财产保全团队,从立案环节开始,全面落实财产保全告知全覆盖,持续推进“法院+保险”协助机制运行,一站式集中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财产保全工作成效显著提升。下一步,陕州法院将持续完善“保全—调解—执行”全过程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财产保全的制度性优势,精准运用财产保全措施,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良好效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