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麦收农忙时节,不少在外的被执行人在此期间返乡参与农事活动。为充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5月20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通过善意执行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收割”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既保障农收不误时,又有力维护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迅速集结,整装待发。按照既定方案和路线,兵分多路奔赴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干警们因案施策、“量体裁衣”。对于有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义务;对于暂时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则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干警们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拒不执行?依法执“刑”!
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戴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戴某,戴某每每承诺还款,却始终没有兑现。
执行活动当天,干警锁定被执行人活动轨迹,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然而,戴某到案后依旧不断拖延、拒绝还款,甚至试图逃跑规避执行。随行干警眼疾手快,立即将其控制。面对屡教不改、恶意逃跑对抗执行的戴某,偃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以示惩戒。
本次行动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0人,拘留3人,共结案6件,其中达成和解4件,执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13.82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因为责任,所以坚守。偃师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彰显了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全力打赢执行“攻坚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