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宝丰县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3月17日上午8点,全体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宝丰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叶鹏做简短讲话,宣读完行动方案后,执行干警按照计划有序奔赴执行现场。
朱某申请执行李某合同纠纷一案。朱某向李某供应货物,李某卖货后应支付朱某货款,货物卖完后迟迟未结清货款,朱某讨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李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朱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李某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李某以人在外地做生意为由拖延履行。此次集中行动,为使案件取得进展,执行干警再次来到李某家中,通过其家属联系李某,不耐其烦的向其释法明理,详细阐明其中利害关系,并告知李某,如拒不配合,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这时李某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货款打给了申请人,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经过一天的努力,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40余人次,警车6辆,分别前往平顶山新城区、郏县、宝丰县周庄镇、城关镇等地查人找物,共查找被执行人10案11人,拘传2人,执行完毕1件,和解2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2万元。下一步,宝丰法院将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