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法院通过和异地法院协作,圆满执结了一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禹某因经商在刘某处拿货,还完部分欠款后,下余部分却迟迟不还,刘某多次催要无果,遂提起诉讼。判决书生效后,禹某仍拒绝偿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禹某拒绝与法院沟通,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玩起了消失。经查控,禹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在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沟通过后,无奈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2月初,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得到被执行人禹某出现在昆明市呈贡区的消息,考虑到异地执行风险,鲁山县法院执行干警主动与呈贡区法院联系,发出协助执行请求。 呈贡区法院迅速响应,立即组织干警与我院对接,双方共同对案情进行分析讨论,就协作事宜进行深入沟通,制定了完备的执行计划,精准锁定禹某藏匿地点并成功将其控制。最终,在两法院共同努力和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禹某积极筹措,一次性履行了案件涉及的5万余元欠款,案件圆满执结。 该案之所以顺利执行到位,要感谢昆明市呈贡区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持续强化沟通协作,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展现全国法院执行“一盘棋”的协作理念和紧密协作的团结精神,汇聚合力,攻克难题,破解“执行难”,坚决兑现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