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力,切实将纸上的判决落到实处,偃师法院于11月27日至28日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行动中,我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全程跟踪、全程监督,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与人大代表联络沟通,使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本次执行行动以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小标的”案件为重点,参与执行的干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全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释法明理,督促其积极履行;而对于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则果断采取拘传、搜查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01 案例一:倍感压力?还!
在朱某申请执行许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标的仅一万元。执行期间,执行法官发出传票,并多次电话通知许某到庭履行给付义务,但许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拖延执行。专项行动期间,在敦促其履行后,许某感到压力,主动到庭付清全部案款。
02 案例二:拒不履行?拘!
张某申请执行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约定高某每月20日前支付张某5000元,于2025年1月20日前付清。然而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高某却分文未予支付。专项行动期间,执行干警依法将高某拘传到案,然其以无能力履行为由拒绝履行偿还义务,偃师法院为惩治其失信行为,依法作出司法拘留被执行人高某15日的决定。
经过两天奋战,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21人,司法拘留1人,执行完毕结案8件,促成执行和解结案12件,执行到位金额25万余元。
行动结束后,两位人大代表表示,通过此次到执行现场“零距离”见证执行,直观地了解到执行干警日常工作情况,体会到了执行工作的不易,也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决心。希望法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坚持阳光执行、规范执行,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执”解民忧,“行”在路上。偃师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小标的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