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濮阳县法院继续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清晨6点整,天还未亮,在大家都还在睡梦中时,濮阳县法院门口已是警灯闪烁,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蓄势待发;整理完毕后干警们兵分四路按照前期摸排的案件线索,迅速奔赴各执行现场。
李某与翟某关于离婚婚内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因翟某未如约向李某支付婚内财产分割款向濮阳县法院申请执行。
该院受理后,即拘传翟某到庭,翟某称夫妻共同财产系房产,自己没有经济能力,又因经济低迷,房产未能变现,故无法向李某支付案款,并同意法院拍卖房产。但在腾空房产过程中,翟某及家人极不配合,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因该案件涉及抚养费问题,在此次执行行动中,将此案件列为重点执行案件,针对翟某居住情况、活动规律、家庭成员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制定相关执行方案。行动当天,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房产采取强制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搬离、腾空,对案涉房产采取断水断电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并当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全部案款,该案执行完毕。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计拘传被执行人20人次,拘留 1 人次,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金额 23.5万余元。下一步,濮阳县法院执行干警将紧抓年末这一奋力前行的“关键期”,用办案的“辛苦指数”有效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