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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出击 鲁山法院开展为期三天的夜晚集中执行专项行

发布时间:2024-09-23 17:25:17


为贯彻落实“如我在执—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精神,加快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2024年9月18日至20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借助常态化的集中执行声势,围绕一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

18日至20日,每晚7时许,按照行动部署,参加当晚行动的执行干警准时集结完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国会作动员讲话,并对行动及组织纪律提出严格要求,强调善意文明、安全执行,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郑艳申发布行动指令。“出发”,一声令下,带队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向目的地奔赴。

现场直击一

郭某与上官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上官某某未支付郭某1万元工资,郭某将上官某某诉至法院。郭某胜诉后,上官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向郭某支付工资,郭某向鲁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上官某某支付郭某工资,但上官某某均以没钱为由拖延执行,甚至躲避执行。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赶往上官某某在县城租赁的家中,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后,执行干警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上官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当场将全部工资10000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郭某,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现场直击二

梁某与王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因王某未如期向梁某偿还借款及本息,梁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偿还借款与本息。无奈,梁某向鲁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多次与王某联系,都以不在家为由,拒绝偿还。

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现住址及行踪。当天晚上,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回法院,经执行干警陈胜昔的释法明理,仍表示没有钱,拒绝偿还。就在执行干警依法向其下达拘留文书的时候,王某认了怂,当场联系家里人,表示愿意偿还2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案件成功执结。

执行战果

星光不负赶路人,三天的夜晚集中执行行动,共累计出动警车10余次,共拘传15人,拘留4人;共结案11件,其中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8件,共执行到位金额30余万元。

努力方向
秋夜亮剑,尽显执行锋芒。下一步,鲁山法院将继续落实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周末、夜间执行,让胜诉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切实维护胜诉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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