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民生,进一步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连日来,新安法院多次分组分乡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为确保集中执行活动取得实效,前期,新安法院对各类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执行台账,充分调动执行局全体干警,分组分乡镇集中开展,穷尽各种信息手段,灵活运用多种惩戒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主动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劝导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债务。
集中执行活动中,新安法院的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坚持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司法作风,部分“骨头案”取得一定进展,有效提高了执行质效,也大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彩礼纠纷案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因婚姻财产纠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晏某某返还彩礼款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寻找被执行人张某某,但未发现其踪迹,张某某名下也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提前掌握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并成功将其拘传到法院,经干警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将3万余元执行标的付清,成功将案件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新安法院共出动警车12辆,30余名执行干警分8组到磁涧镇、洛阳市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6人,执结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16万余元。
今后,新安法院执行工作将“出重拳、下猛药”,继续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加大惩治“老赖”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