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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跑出加速度 上门办理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08-12 17:58:28


近日,淇滨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执行到位仅用10天时间,考虑到申请人行动不便,执行干警主动上门为其办理领款手续,充分体现出执行干警高效快捷的执行作风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的高度融合。

2021年7月,被执行人刘某驾驶重型货车与申请人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申请人王某受伤(经司法鉴定,评定为八级伤残),双方车辆受损。经交管部门认定,该起事故中,被执行人刘某承担主要责任。案件经淇滨区法院审理,被执行人刘某赔偿申请人王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按期履行,王某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于2024年7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将刘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在刘某银行账户都被查封的情况下,刘某依然无动于衷。考虑到被执行人因交通事故致残,急需执行款到位支付医药费,执行干警依法将刘某拘传到执行局,在向刘某讲明利害关系及拒不履行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后,刘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履行,当场主动将3万余元执行款转入法院案款专户。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在办理执行款领取手续是,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王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不方便到法院领取执行款。于是主动来到王某家中为其办理领款手续。王某激动地表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拿到赔偿款,多亏了你们,非常感谢!”

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体现出淇滨区法院对涉民生执行案件的高度重视。下一步,淇滨区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探索高效快捷执行与温情文明执法的有效结合,情理兼施化解执行难题,力求更快更优地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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