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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 :让失信者头悬“利剑”

  发布时间:2024-07-22 17:52:54


“他也不容易,腿现在碰住行动不便,他欠我的钱利息和诉讼费我就不要了......”、“你等我几分钟,我拿到钱一会就把欠你的2000块给还了”,7月20日,一起借贷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在河南法院执行干警的执行调解下当场和解,被执行人现场转账还款,案件执结。

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河南新郑法院7月20日组织开展周末集中执行行动,旨在通过统一行动和集中执行,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使有执行条件的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全部执结,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保障和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上6点钟,该院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磊的“行动”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按照计划驱车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新郑市龙湖镇张某向好友李某借款1万元,因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迟迟不归还借款,李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应当履行的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张某归还欠款及利息等费用11000元。承办该案的执行局副局长林林通过执行手段,冻结了张某名下银行卡8000元,在7月20日该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中,经过李某提供线索,林林带领执行干警将张某堵在家中。一开始,早上6点多执行干警敲开被执行人张某家的门,正在睡觉的张某及家人对此比较抗拒,一开始并不配合执行,林林现场就对案件当事人开展现场执行普法调解。林林告知张某及张某家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李某出于朋友情谊,在张某困难之际伸出援手,借钱给张某应急,张某应当诚信以待,不能失了诚信还伤了朋友情谊。李某见张某腿部受伤,行动不便,出行都需要使用拐杖等辅助工具,念着朋友情谊,张某也愿意现场凑钱还账,就免除了张某拖欠钱款的利息等其它费用1000元。在执行干警强制执行和温柔开解手段并用情况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张某归还李某余下欠款2000元,案件执结。

 该院此次执行行动,拘传11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案件10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有力震慑了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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