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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再亮剑——驿城区法院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07-08 17:32:28


2024年7月6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法院开展“涉营商环境”“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直击执行现场,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嚣张气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早上七点驿城区法院执行局内警灯闪烁,在院局领导的带领下,全体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集结完毕,向着失信被执行人再度“亮剑”。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70余名,警车20辆,查找被执行人住所地46处,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大头像30起,拘传被执行人16人,拘留被执行人3人,执行完毕5件,达成和解8件,当场履行12.94万元,执行到位金额57.03万元,集中执行效果显著。

典型案例01

      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判处被执行人刘某某、张某某应付赔偿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某、张某某既不还款也不履行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的义务。经前期摸排和与申请人的沟通,执行干警于7月6日上午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找寻到被执行人,并将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与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当日一次性履行3万元整,并放弃其余案款。在法律的强大震慑力下,被执行人当场结清了该款项,至此本案执行完毕。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典型案例02

       钟某与苗某、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苗某、姜某应向钟某履行借款31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苗某、姜某既不还款也不履行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的义务。经承办法官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在得知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后,形成工作方案。今日上午我院执行干警及法警将被执行人从其工作地点拘传至法院,经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法律的强大震慑力下,被执行人端正态度,表露还款意愿。承办法官在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客观现状和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权益的情况下,耐心沟通促成双方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万元以表态度。
      钟某与苗某、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苗某、姜某应向钟某履行借款31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苗某、姜某既不还款也不履行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的义务。经承办法官与申请人联系沟通,在得知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后,形成工作方案。今日上午我院执行干警及法警将被执行人从其工作地点拘传至法院,经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法律的强大震慑力下,被执行人端正态度,表露还款意愿。承办法官在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客观现状和最大限度实现申请人权益的情况下,耐心沟通促成双方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2万元以表态度。
     执行工作一头连着司法权威、一头连着民生民本,执行工作中既要体现刚性和力度,也要彰显柔性和温情,想方设法主动沟通、凝聚合力共同化解执行难。
      驿城区法院将坚定决心啃下执行难的“硬骨头”,以“头拱地”精神“切实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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