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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两法院合力2小时内执行到位122万元

  发布时间:2020-03-03 17:44:37


    2月28日下午,在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一笔122万余元款项在卢氏县一家银行成功扣划,从接受委托到扣划完毕不到2个小时。两地法院高效联动,强化了“同城效应”,提高了执行效率,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全市法院执行一盘棋”的执行合力。

    住所地在三门峡市区的一家银行申请执行卢氏县某公司等借款合同一案,总标的额200余万元,湖滨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到位70余万元款项后,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局近期在进行网络查控中,发现原先线下对被执行人冻结的银行账户内又有150余万元可供执行足额现金,需派人到卢氏某银行进行线下扣划。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不便外出,湖滨区法院经请示三门峡中院并联系卢氏县法院,欲委托卢氏县法院执行局实施扣划,并通过网络发送了委托手续及案件相关材料。

    2月28日下午,卢氏县法院接到委托手续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员马不停蹄赶往银行办理扣划事宜,成功扣划122万余元,将账户内剩余的31万余元予以解冻。待材料完善、款项发放后,该案即可顺利执行完毕。“这些年,在执行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跨区域协作,不断加强与兄弟法院在执行委托、执行协调、执行协助等方面的配合,形成了良好的异地案件执行‘互联互通’模式,让执行畅通无阻。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在短短2个小时内就成功执结,得益于两家法院充分落实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得益于卢氏县法院的大力协助配合,从而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新时期人民法院攻克“执行难”的决心。”湖滨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雯霞说。

    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湖滨区法院牢固树立“全国执行一盘棋”的思想,高度重视执行委托工作,不仅规范办理外地法院委托的执行案件,对可委托事项也及时发起委托,请求异地法院协助,避免了执行人员对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案件长途奔波,为破解执行难提供新动力。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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