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清晨6点,天还没亮,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全体干警已早早集结完毕,继续发力保持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针对已经批准拘留且仍没有履行的“老赖”们实施集中拘留行动。
“老赖”被拘留 还钱案和解
张某经营农业机械,从事玉米采收。2016年9月7日下午,周某家的玉米需要采收,双方谈妥价格后,张某将玉米收割机开进玉米地里开始收割作业。在收割的过程中,少量玉米穗掉落在地,收割机无法将其收容到机器内。张某将收割机停靠在地头,但机器仍在工作状态。当周某靠近收割机,将一筐玉米穗快倒完时,人和筐都被机器绞进去。双腿被轧挤在车里面。周某在住院期间,张某仅支付医疗费28000元后,后续相关费用拒绝支付。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张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周丰收医疗费、护理费、营养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共计87010.05元。
当执行法官来到张某家中,发现其并不在家。后经打听,得知张某正在某地拉砖,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拘留。拘留后,张某立即联系家人送来执行款3万元,余款与申请执行人周某沟通达成和解协议,周某遂撤回执行申请。
“老赖”显丢人 主动把钱还
“前几天你们到家里抓我时,其实我在厕所里躲着,当着儿女的面,这事弄得太丢人了,今天我主动把钱送来……”12月10日,被执行人丁某主动将借款送到法院,并感慨地对法官说了这样一些话。
2013年11月,丁某在四位朋友担保在邓州市农村信用社贷款50000元整,并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3年11月18日至2014年11月18日。借款到期后,丁某却未偿还本息,无奈邓州市农村信用社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丁某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邓州市农村信用社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丁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前几日,当执行干警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没有成功将其拘留,但其感受到了执行威慑力。为了躲避执行干警,他躲在厕所的一幕却让其觉得很没面子,遂主动将借款本息送到法院,案件执结。
截至上午11点,经过4个多小时的奋战,邓州市法院执行干警共对11位被执行人的家中进行搜查,成功拘留6人,执结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