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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卖方违约 法院强制执行维权

  发布时间:2017-09-29 17:24:54


    买卖双方在网上进行交易,不料买方打款后卖方却迟迟不发货。9月27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法院通过冻结账户并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存款,维护了外地商人的合法权益。

    该案申请执行人冉某系江苏人,被执行人李某系新野县某乡菜农。2016年1月,冉某通过网上农产民交易平台联系李某,双方就黄心大白菜收购事宜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冉某预付10000元,后按李某车辆所装货重计付余款。销售价格随行就市,并由李某送至冉某处。后在李某告知货物重量、单价后,冉某支付了剩余货款20900元,但李某却一直没有发货。冉某催促发货无果,遂将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判令解除买卖合同并返还货款30900元。

    新野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支持了冉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冉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李某在某银行有存款4万余元,遂果断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并进行了强制扣划。后该案货款全部被执行到位,有力维护了外地客商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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