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某因向权某借款未按期归还,被权某诉至法院,在法院判决高某归还权某借款及相应利息后,高某仍未主动履行,权某于2017年6月向吉利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吉利法院依法向高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高某却抱着侥幸心理拒收邮件并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
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发现高某名下银行账户仅洛阳银行有二百余元,将该账户冻结后高某并未现身。执行法官联系上了案件申请人权某,通力寻找高某,但均无结果,后经多方打听得知高某为逃避执行,已躲避到孟州市某企业打工。执行法官决定再次查询其银行账户信息,从银行反馈高某的信息中,执行法官发现,高某在洛阳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转而又启用了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的几个账号,执行法官立即将高某新启用的银行账号全部冻结。
高某以为自己能够逃避债务,在收到一笔工商银行的汇款后,到银行取钱,却被银行告知其账户已被吉利法院冻结。高某这才醒悟,自己能逃避一时,却逃不了一世,他不想再东躲西藏、被人用异样的眼光打量了。于是高某主动到吉利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全部履行。申请执行人权某拿到全部执行款项后,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的连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