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是致命的,不仅会影响其出行,更会严重影响其商誉。2017年8月20日,被执行人冯某主动来到武陟县人民法院,声称要履行赔偿义务:“我今天就把钱给申请人,自从我被列入‘黑名单’,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意了,好几个生意伙伴都不再和我签约了……”
申请人秦某与被执行人冯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武陟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冯某支付秦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5426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冯某未履行判决义务,2017年1月17日申请人秦某向武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王磊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冯某送达了执行手续,但是冯某既未履行判决义务,又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冯某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履行判决义务,但是冯某仍是置之不理。后执行干警将冯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冯某是做生意的,商誉对于生意人来说是“第二生命”,既然冯某拒不履行义务,那就用牵制住他的“第二生命”。
2017年8月20日,被执行人冯某主动找到执行干警,声称要履行赔偿义务:“我今天就把钱给申请人,自从我被列入‘黑名单’,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意了,好几个生意伙伴都不再和我签约了……”当日,被执行人冯某将15426元赔偿款给付了申请人秦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