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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法院“执行风暴”剑指老赖

  发布时间:2016-09-12 09:37:35


    警灯闪烁,警笛轰鸣,9月9日,潢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开展的“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为契机,在院长尹伟亲自部署安排和中院执行局悉心指导下,副院长李刚、刘建国亲临现场指挥,院专职副书记张强协调组织,开展了一次“执行风暴”行动。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市县人大代表、执行监督员和电视台人员随行,全程监督见证。

    上午8时40分,着装整齐、严阵以待的20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统一行动,集中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共潢川县委办公室与被执行人江某、陈某等九人房屋合同租赁纠纷案。出发前,首先由该案的主承办人万筱庭长介绍基本案情,该案涉及被执行人众多,又在县委门前,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群体性信访事件,且在先期执行过程中,已先后五次做工作,九名被执行人均以“抱团取暖”的心态拒不履行义务。

    8时50分,四辆警车到达执行现场,集中进行执行,此时,部分被执行人可能事先得知消息,采取临时关门方式消极对抗执行,仅有两租用户在执行现场。按照预定方案,首先对该两被执行人进行再督促教育,劝其主动腾房,讲明如再不履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视情移送公安机关按拒执罪惩处;然后分别电话通知其他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执行现场腾房。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原存侥幸心理、呈观望态度的九名被执行人开始转变态度,并主动腾房。由于租赁房屋商品较多,房屋腾空需要一定时间,为使执行工作不中断,全体执行干警中午不休息,在34度高温下坚守岗位,直到下午2点才简单吃点盒饭充饥。17时50分,九名被执行人的十四间房屋全部腾空,执行干警将腾空房屋张贴封条后,将房屋钥匙现场交付于申请执行人,九案圆满执结。

    潢川法院此次开展的“执行风暴”行动,以穷尽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威慑力为抓手,让人民群众在看得见、感觉得到的强大执行态势中了解法院、支持法院,树立司法权威,提升法院公信力。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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