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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郾城区法院多措并举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6-09-01 11:06:42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即“一性两化”的执行工作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和实践执行工作新模式,不断推动执行难问题的切实解决。

    创设“一把手”办案机制,顺利化解执行积案。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常务副院长分工抓、执行局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落实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办大案难案,在执行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某公司已歇业多年,经多次“四查”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申请执行人因未能及时得到案件款,多次赴市、赴省上访。党组书记、院长牵头办理该执行案件,并由执行局长直接抓落实,经多次走访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得以案结事了。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惩戒打击力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7月出台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同时依托“互联网+执行”技术,通过各种形式对“老赖”曝光、纳入失信人黑名单等措施,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截至2016年8月15日,今年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1例,其中,法人和其他组织147名,自然人844名。同时加强与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依法适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穷尽执行手段,促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形成“快立、快捕、快审、快执、快结”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符合拒执情形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受理,形成部门配合、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让“老赖”无心可安、无钱可赚、无福可享、无路可逃。慑于执行联动机制以及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约19%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强化规范管理,建立执行公开工作机制。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并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和《执行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明确各个环节的办理期限、质量标准、职责权限以及各环节之间相互衔接的具体要求,将对执行工作的监管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有效防范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执行。在规范执行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化,充分运用执行查控系统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有序、高效、廉洁运行。2015年以来,运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共计16000余人次,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先后进行了40余次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高达1935.7万多元,位居全市第一。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专项行动,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每年定期开展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并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的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工作机制。2016年以来,通过开展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先后为张雪英等23名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通过集中执行活动的开展,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有效地保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增强执行保障。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特别自2016年以来,不断加大对执行工作在人、财、车辆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为执行局增加干警6人,在公车改革的情况下配备3台警用车辆,同时为每名执行干警配备一部执法记录仪,做到手中有装备、经费有保障、队伍配得强、执行冲得上,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执行权力不越线。一是实行重大事项合议制度,打破一人负责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二是所有执行案件款都必须汇入执行款专户,执行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经手案件款,防止私自收取和私自截留执行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行干警的廉洁意识,确保执行工作依法依纪,同时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学习促工作;四是严明党规党纪,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选择执行、执行不公、乱执行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五是明确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执行规章制度,把执行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不再任性。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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