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家住漯河市西京路的李女士来到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执行法官程思远献上深深的敬意“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2008年2月,陈女士的父母在离婚时约定将位于西京路的房子赠与陈女士,后因该房所有权发生争议,经法院审理该房正式过户到陈女士的名下。但是陈女士的嫂子和侄女长期在该房居住,导致陈女士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无奈之下陈女士2014年12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搬出该房。法院经审理查明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判决被告将房屋腾空后返还原告。
判决后,两被告依旧在该房居住,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今年6月该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局程思远法官接到该案件后第一时间向两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躲避执行。执行搬迁类案件大部分是疑难案件,每个案件情况都不一样。程思远法官在仔细阅卷的基础上,多次深入查找执行线索。利用河南省高院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在被执行人所在派出所走访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在房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房产情况。对被执行人的基本财产情况已经详细掌握,于是将两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传唤了被执行人到庭。程法官在对两名被执行人进行依法询问的同时,向她们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条文,并积极的帮助两名被执行人想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被执行人了解到失信被执行人对今后家庭的影响,终于同意7月底搬离争议房屋。该案于8月2日自动履行。8年来的积怨一朝解决,陈女士如释重负。在与执行局执行法官们接触的过程中,无论是外出调查,还是在房屋交接时,法官们严谨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都给了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印象。经过这一次诉讼,陈女士表示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相信法院法官,用法律解决生活当中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