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冒着暴雨驱车近百公里,来到瓦窑沟乡下河村上庄组,将执行回来的赡养费送到了年近八旬的周老太手中,法官们还给老人带去了慰问品。
现年79岁周老太共生育了四子三女。2007年,因二儿子马某不尽赡养义务,周老太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马某每月支付周老太赡养费50元,每年的6月30日前付清当年的赡养费。因马某未履行2016年的赡养费,7月22日,周老太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卢氏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通知马某于8月1日到庭履行义务。接到法院通知和传票后,被执行人马某按时到庭缴纳了600元执行款。得知周老太居住离县城近百公里,行动不便,且家庭情况比较复杂,执行法官决定上门将执行款送到周老太家,并借此调解一下周老太家里的纠纷。
8月2日下午,卢氏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一庭庭长段宇飞、干警郝成龙驱车赶往周老太家,途中下起了暴雨,山路泥泞,汽车的雨刷器几乎不起作用,执行干警冒雨前行……看到执行法官冒雨前来送款,并带来了方便面、饮料等慰问品,老人感动得流下了眼泪。看到周老太租住土房经过暴雨的冲刷成了危房,执行法官连忙帮老人收拾房屋,并将老人的二儿子马某叫到了老人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让他和其他三个兄弟商量一下,通过村委会主持调解,让老人每家住三个月或六个月,马某当场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