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于近日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拒不执行判决的被告人贾某依法决定逮捕。这是自1998年以来淮阳县法院首次启用决定逮捕权向拒执犯罪亮剑。
自诉人黄某诉被告人贾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淮阳法院立案后,通过各项措施和大量工作,查明被告人贾某在执行过程中为了逃避执行,擅自将自己经营的电动车店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致使应当赔偿自诉人黄某十七万余元交通事故赔偿款的判决无法执行。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生效判决的法律权威,淮阳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对被告人贾某实施逮捕。逮捕后,贾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全部履行了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