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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殷都区法院成功利用微信转账执结案件

  发布时间:2016-06-23 16:00:14


    随着科技不断发展,法院在审判与执行方面也借助了更多的科技手段。6月20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成功借助微信转账方式,成功执行一起案件。

    事情要从2013年说起。当年11月23日,王某在安阳某公司购买了价值4000元的商品,王某未支付现金,而是给对方打了一张4000元的借据。借据约定最后期限到了之后,王某并未履行约定,该公司多次向王某催收也无果,无奈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

    经过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立即偿还欠原告的4000元及约定的滞纳金。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消极对待。原告向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执行人员一方面积极查找王某名下可供执行财产,一方面积极向王某耐心宣讲法律。两个月后,王某来到法院申请执行和解,考虑到王某名下确无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经过双方协商,王某一次性支付3000元即可。6月20日,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王某将执行标的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付了申请执行人,双方现场写下执行结案申请书,为该起执行案件的执结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起案件的执行标的虽说不大,但微信转账的执行方式为执行小标的执行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扩展执行思维起到了良好的参考、借鉴作用。”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张丛艳表示。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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