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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重保促限助管”六字诀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6-06-21 10:54:45


    近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权利实现最大化、执行效率最大化”原则,健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领导“重”执行。将执行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把手亲自问亲自抓,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力;加大对“钉子案”“骨头案”的院长(副院长)一线办案力度,实行院长(副院长)挂牌督办或挂帅办案,定期通报进展并限期办结。截止目前,院长(副院长)共办理执行案件24件。二是装备“保”执行。大力保障执行物资装备,坚持“四优先”,即车辆使用优先、人员调配优先,经费划拨优先、办公设备配置优先,并为执行局配备配齐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各项技术装备,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强后盾。三是公开“促”执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全部执行干警本人电话,通过综合运用三微一体、政务网站等平台公布执行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廉政监督员等见证执行,确保执行在阳光下进行,截至目前共邀请代表委员、媒体记者等见证执行30余次。四是问责“限”执行。严格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执行时限规定,通过对执行时限动态监控、每周通报,时限预警等措施,确保在6个月内能执尽执;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执行干警本人电话,发现因干警不作为、包庇等违法违纪原因而超期未执行的,坚决查处问责,绝不手软,坚决反对执行腐败。五是信息化“助”执行。充分利用好执行指挥系统、执行流程信息公开等软件平台,加快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注重与银行、国土、房管局和公安部门的网络对接,实现找钱、找人、找车、找房的网络化。截至目前共网络查控82次,涉及查控财产400余万元。六是规范化“管”执行。坚决“执行好案,管好人”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加大司法巡查力度,并认真学习研究并严格遵循《商丘中院执行工作实务操作规程》,确保着装规范、证件完备,手续齐全,做到依法执行,规范执行,不乱执行,推进执行“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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