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卢氏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案件,被执行人刘某某因“荣登老赖榜”,在购买高铁票时被拒,无奈之下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判决义务。
刘某某家住洛阳市西工区,近年来在卢氏县经商。2014年,高某某应刘某某要求代其偿还银行贷款29000元,后刘某某一直未偿还该款,高某某向卢氏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刘某某还款。判决生效后,刘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高某某于2015年10月向卢氏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卢氏法院执行局及时将刘某某加入失信黑名单。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刘某某,但刘某某拒不到庭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前往洛阳也未找到刘某某,仅查到其在洛阳市工商银行存款7500元,执行人员将该款予以扣划。下余款项一直未能查找到执行线索。
近日,被执行人刘某某在乘坐高铁时购票被拒,感觉到了法院执行失信制度的巨大威力,遂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判决义务,将其失信信息屏蔽。执行法官告知其卢氏法院执行标的款账户,当日刘某某即向该账户上交清了剩余款项23500元。该案顺利执结。
据了解,近年来,卢氏法院执行局通过曝光失信人员名单、在闹事张贴失信人“大头贴”等措施,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行、限制高消费、限制贷款等高压态势,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可遁,使一大批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力的缓解了“执行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