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来自新安县五头镇河北村的申请人王某和来自洛阳市涧西区高新辛店镇大营村的申请人赵某某一起来到渑池县法院,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渑池县法院执行局长毛智伟和综合科科长王留锋的手中,感谢法院为他们讨回了拖欠的工程款八万余元。
原来,2013年5月,原告王某为被告王甲承包的渑池县某公馆建设工程做地基,完工后被告欠原告工程款45000元,并于2014年9月3日给原告出具欠条一份。后王甲偿还欠款1000元,剩余44000元一直没有偿还;2013年8月2日,原告赵某某经朋友王某介绍为被告王甲施工的渑池县某小区工地负责打桩工程。当时口头约定,按平方计算工程量,完工后结算工程款,以结算凭证为准。原告赵某某组织工人和机械进行了施工,施工后被告王甲对工程款进行了结算,并给原告赵某某出具了证明条,以证明原告施工的工程款为43500元。此款原告多次讨要,被告王甲一直以没钱为由没有给付。
后原告王某和原告赵某某分别诉至法院,渑池县法院迅速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案周期,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强力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执行局长毛智伟表示:夏收将至,农民工兄弟纷纷回家忙收麦抢种,凡是涉及拖欠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一定全力执行,确保农民工夏收时节安心收割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