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十位讨薪农民工代表张某从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梁香龙手中接过二十三万元的工资款时,激动地说:“半年多来,你一直为我们的事情操心奔跑,不停地努力,真的很感谢你……”张某紧紧握住梁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2014年初,张某、刘某、李某、刁某等十人跟随赵某到武汉黄冈市赵某承包的高铁工地上干活。2015年2月28日,通过双方结算,赵某共欠十位农民工工资款2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经张某等十人多次催要,赵某未付款,张某等十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虞城县法院经审理后,于2015年9月28日作出判决,判决赵某付给张某等十人工资款23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执行判决。2015年10月20日,张某等十位农民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赵某一直外出,规避执行,电话不通,音讯全无。十位农民工提供不出有价值的执行线索。执行法官也找不到赵某可供执行财产。为了使十位农民工尽快拿到血汗钱,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限制其高消费,拉入老赖黑名单等式给赵某施压,另一方面又给其家人、亲戚、朋友做工作,让其帮助尽快还款,以免对其今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赵某在其的家人、亲戚、朋友地帮助下,一次性支付了十位农民工的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