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院“三个到位”工作要求,就破解执行难这一困局,郸城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集中曝光“老赖”等专项活动,全面提高郸城法院执行效率。
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法院网等媒体,及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积极向公安、工商、住建、银行等执行联动成员单位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乘坐飞机、高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给予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多渠道宣传曝光。该院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集中曝光300名“老赖”信息,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和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将“老赖”的失信行为传播到广大基层农村,形成高压态势,加速推动“老赖”曝光平台多样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3年梁某因借款合同纠纷逃避执行长达3年,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寻未果,其家人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办案法官多次劝说无济于事,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近期该院通过电视台对其失信行为集中曝光,当其获知此信息后,他主动来法院缴纳了5万元的执行案件款,并让法官删除其个人失信信息,表示以后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健全保障机制。该院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裴新领主管执行工作,执行局现有执行干警26人,占全院总人数20.47%,其中具有审判资格的9人,警官1人,其他辅助人员16人。执法仪20部,单兵2部,摄像机3部,手铐10把,警用强光灯6把。执行局的办案经费实报实销。该院为调动执行干警积极性,采取奖励措施,执行局干警每拘留一人奖励经费2000元,成功移送公安、检察机关立案的奖励5000元,法院起诉判决的奖励10000元。实行悬赏机制,对人民群众、执行当事人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线索的给予现金奖励500-2000元。
加大打击力度。积极与公安机关结合,对部分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恶意躲避、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今年以来,先后有13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有3名被执行人被依法判处相应处罚,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