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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回头看”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16 17:23:32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好“执行工作规范年”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的执行工作专项巡查活动,虞城县人民法院决定从2016年3月15日--5月15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执行工作“回头看”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以“一性两化”和“一打三反”为重点,强化执行办案六个月的法定期,全面实施超过法定期限未能执结案件的报告和评查制度,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大执行案件全流程管理,严格评查超期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达到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目标。

    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3月15日--3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重点自查六类案件:超过6个月未执结的案件,未经“四查”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涉执信访案件,有关部门交办或者督办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涉府、涉企、涉招商引资等重大影响的案件。

    4月1日--4月15日,评查回访阶段。执行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自查案件进行回访。回访结束由主管院长、执行局长、纪检部门按一定比例回访。并成立由党组成员任组长的评查小组,抽调专人为执行卷宗装订等标准进行评查,按照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典型个性问题汇总写出每组评查小结,并监督整改。

    4月16日--5月15日,整改规范阶段。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召开整改会议,执行案件承办人在四个月执行期限内有消极执行的,超过6个月长期未执结的执行案件,对于因执行不当导致涉执信访案件,有关部门交办或者督办的执行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关注的执行案件,执行不作为或未穷尽执行措施的,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等不廉洁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全院干警会上检讨、移交监察室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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