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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法院联动治老赖隔省巧执行

  发布时间:2016-01-25 10:52:54


    1月22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外省异地执行,与当地法院共同配合,成功执结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2011年7月,原告新蔡县某摄影城与被告焦某某经双方协商,由被告给原告进行店面装修,原告先支付工程款100000元,但工程刚开工几天,被告突然声明退出,并一走了之。原告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应偿还原告工程款及损失共计92585.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2年4月13日原告申请至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告送达限期履行通知书,但被告因是外省人且又是流动装修工程队,并无固定门店,经执行人员数十次的执行和查询无果,摸底排查被告账户均无存款和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原告由于损失较大,情绪比较激动,多次找领导反映,使案件一直处于僵持状态。

    2016年1月20日,当得知被告在安徽省界首市某酒店附近正在承接一工程施工的消息后,新蔡县法院执行二庭的法官立即连夜赶到当地,经过一天的跟踪调查,摸清了被告的行踪路线,拟定了一套可行的执行计划,并积极与当地法院沟通联动执行。2016年1月22日上午根据被告的行踪,执行法官一举在其住所附近将其控制,并不顾连续工作的劳累疲惫,经过连续近5个小时的思想工作,向被告不厌其烦的释法析理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违法严重性,同时让原被告双方调解沟通,双方也看到执行法官的一片诚心,最终感动的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经多方筹集,终于将80000元款项全部履行完毕,这起逃避近四年之久的案件,得到圆满化解,真正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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