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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法院:耐心调解促和谐 司法为民传真情

  发布时间:2015-12-31 11:51:12


    12月30日上午,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沈志勇,执行局副局长武军霞,执行干警马思远一行来到新乡市拘留所调解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经过一上午的倾力调解,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当即与家人联系沟通标的物品交付事宜,主动表示一定会尽快履行义务。

    原来申请执行人靳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被执行人李某先后两次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未果,于2014年6月24日第三次向红旗区法院起诉离婚,该院确已证明李某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予以离婚,并判决李某向靳某返还婚前财产四件。被执行人李某收到判决书后迟迟不肯履行义务,态度坚决十分执拗,在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的情况下,红旗区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惩罚。期间红旗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的调解工作,多次到拘留所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并联系被执行人李某的单位领导和同事一起参与调解,一方面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一方面从家庭责任的情理角度出发,告知其在婚姻生活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多方参与的耐心调解下,李某终于扭转了自己的错误认识,对执行法官表示衷心感谢的同时也表示出深深的歉意:“不懂法律太可怕了,如果不是执行局的法官耐心为我调解,后果简直不敢设想,我一定尽快履行自己的义务,再也不给你们添麻烦了!”

     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的执行和解结果均表示十分满意,执行和解不仅让申请人得到了满意的结果,也让被执行人免于拒不执行罪的处罚。该案的和解执结是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大力推行“和谐执行”的一个缩影。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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