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10点多,西华县人民法院大门口响起了阵阵鞭炮声,王某某、郭某某等19人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交到执行法官手中,以感谢法官高效、公平、公正地执行案件,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2015年3月10日,西华法院依法受理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某、郭某某等19人申请执行西华县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西华县某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19人木材款1680925元。逾期后,被执行人西华县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由于本案当事人众多,执行标的大,执行人员抓紧时间采取执行措施。经过查询银行,被执行人西华县某公司在银行开办账户不少,但账户余额大都几百元;经过调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在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的情况下,该公司只履行了案件款45万元,之后,以种种理由不予履行下余款。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高密度板生产设备,并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法定代表人的出行和高消费。11月初,由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机票,大概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下余案件款一百余万元汇到了法院的账户上,申请执行人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来到法院对执行人员送上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