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登封法院多元化解执行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5-12-12 15:00:15


    今年以来,登封市人民法院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强化与当事人的沟通和协调,有效降低了执行信访,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

    该院首先从推行执行释明机制入手,加大释法的力度,把握好说理的重点。执行法官在向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举证通知等书面材料的基础上,对涉及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做必要的解释说明,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进行执行指导,提示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线索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向被执行人讲清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执行释明,最大限度地争取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该院推行司法拘留预告机制。在被执行人及其相关人员不执行、抵制执行的情况中,有相当部分当事人确实存在着自身文化、法律知识匮乏的问题。通过向被执行人本人、被执行人所在单位、被执行人的直系亲属、好友、邻居等多种途径,告知被执行人的违法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应给予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以及被拘留后的不良影响,以正面教育与多方感化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由相关人员代为履行义务。同时,对来访群众不推诿,做到来人有招呼,事情有人接待,接访有答复。

    该院还推行执行对话机制。对三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执行法官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对确实无法执行的案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交待中止执行或程序终结的依据和理由。通过执行对话,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消除当事人的疑虑,避免对执行法官产生误会。 他们还坚持推行执行救助机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支持,设立执行救助资金。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赡养等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无着,而被执行人经穷尽执行措施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从执行救助资金中给予一定的救助,以帮助申请人度过暂时的生活困难。  

责任编辑:冀天福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