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洛阳中院全力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12-02 15:58:23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执行权改革与审判权改革一同部署、协调推进,对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执行方式方法和执行队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执行工作逐步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率的良性循环轨道。

    一是优化工作机制。以分权制约为原则,在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内各设立一个执行裁决合议庭和两个执行实施组,构建了裁判合议庭、执行实施组与综合审查组共同配合、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体系,权力滥用风险得到遏制,执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加强执行联动。与公安、国土、房产等部门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探索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机制,并积极配合市人大内司委就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赴外地专题调研,拟以地方立法的方式规范执行工作,努力从制度上推动“执行难”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先后就执行公开、打击“老赖”等方面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全面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不断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初步实现了公开更全面、惩戒更有力。

    近两年来,全市法院将3615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975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1600人次,司法拘留376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31人,敦促1300余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赵艳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