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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强化审执对接 加大债权保护力度

  发布时间:2015-12-02 08:47:50


    执行是审判的延伸,但在审执分离的制度设计下,审判与执行往往各自为政,对同一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方式不一致,给当事人造成了诉累,也减损了司法权威。为此,新密市人民法院开展专题调研,以保护债权为中心,从多方面强化审执对接,弥合制度缝隙。

    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升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应当有明确的权利义务主体和给付内容,但有部分判决书、调解书不明确,致使在执行阶段出现争议,引发执行乱。为减少此类情况的发生,新密法院建立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立案期间对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明确的行使释明权,使其规范明确。审理过程中,引导当事双方明确表达诉求。作出裁判时,充分考虑法律文书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避免出现内容表述不清、主文存有歧义、执行内容模糊等情况。

    建立并完善债务人信息档案,提高执行精准度。在大数据时代,信息的采集、辨认和整合是任何系统性工作的基石。缺乏有效的债务人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是执行难的关键之处,也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着力攻坚之处。新密法院要求在审理阶段,审判人员要查清债务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情况,法人的主体资格、出资情况,以及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资金流向,并存卷入档,为执行阶段提供丰富翔实的执行信息,减少执行人员查找的难度和范围,实现点对点的精准执行。同时,依当事人申请加大财产保全力度,保证债权的实现。

    发挥执行裁决导向作用,规范财产保全行为。诉讼中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往往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仍然有效,并自动转化为执行措施。如果保全行为存在瑕疵,其不良后果往往在执行程序中显现,如保全财产信息不准确、存在产权争议、对保全的财产未进行清点核实和指定保管、未向当事人送达保全裁定书等,最终可能进入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增加了当事人诉累,也耗费了司法资源。新密法院通过总结在执行异议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归纳出财产保全措施的风险防控点,并印发各审判部门,有效规范了财产保全行为,减少了执行争议的发生。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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