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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法院实施执行分段机制改革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5-11-20 10:34:05


    为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执行效率,今年以来,西峡县人民法院以问题为导向,探索实施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模式,促进执行权的公正、廉洁、高效运行。

    一是优化执行权配置,实行科学流程管理。分别设立了综合查控科、执行实施庭和裁决合议庭三个执行流程机构,并以此为中心对现有的执行人员、执行装备、执行设施等进行重新配置;建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将执行流程分段细化,实行流水化作业模式,各执行环节由专人负责进行集约管理,打破“案件一人负责制”的传统执行机制。

    二是突出集中查控,主动采取集约执行。综合查控科到银行、交通车管等部门集中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加大财产调查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实现多项财产同时查控、多案财产统一查控,同时将查控情况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对查询到位的财产,进行统一查封或控制集中,由执行实施庭组织或协助集中变现执行财产。通过集约执行变分散查控为集中查控,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执行,变单兵作战为集中兵力,变执行员疲于应付为统筹兼顾,有效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破解执行难问题。通过集中查控,到银行等单位查询频率达到每周百人次,查找到部分往年寻查不到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结陈年积案10余件。

    三是案件繁简分流,大幅提高执行质效。受理案件之后,快速的进行财产的全面综合调查,并据此将案件分为有财产可供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不同的统计、汇总,分类进行处置,案件的执行期限和结案率得到了明显提升。

    四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执行节点控制。明确接待、查控、实施、裁决、结案5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办理期限,并在各段之间设置节点,促进执行权各环节规范运行。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向下一阶段移交时,要对前一阶段任务完成情况予以监督,不符合要求的案件将不予接收,而且相互移交需经领导审批,领导对阶段工作完成情况予以监督。通过阶段执行权力运行互相监督,分权制衡,互相制约,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司法腐败。

    截止目前,西峡法院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637件,执结300件,涉案标的高达4000余万元,执行到位率达71%。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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