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倡导人性化执法,工作中注重以情感人,以法育人,将人文关怀贯穿于审执工作始终。近日,在执行一起不当得利案件过程中,执行法官对突发疾病的被执行人张某施以人性化救助,尽显司法人文关怀。
申请执行人曾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不当得利一案,经红旗区人民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张某应返还申请人各项费用183000余元。案件执行过程中,张某对于法院判决不以为然,长期躲避执行法官并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多次对其批评教育,经合议庭决定并报院长批准,拟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执行措施。10月29日,执行法官找到张某,发现他脸色异常,身体虚弱,疑似高血压症。执行法官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治疗后,张某身体恢复正常。他深深地被执行法官不辞辛劳的工作态度和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所感动,主动向法官承认自己拒不执行行为的错误,表示尽快履行判决。
红旗区法院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法与情的结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