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真知道厉害了,这是欠高某的钱我拿来了,还望你们早点把我的信息从"黑名单"中去掉,贷款我也贷不了,送孩子上学,我连高铁票也买不成啊。”10月20日,已经逃债两年的庄某主动来到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主动将现金交到执行法官手里。
2013年4月,庄某向朋友高某借款7万元,高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庄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庄某竟做起了“老赖”就是不还钱,高某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5年7月,淇滨区人民法院将庄某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庄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贷款贷不了,高铁也坐不了,给其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奈的庄某这才主动来到法院,自觉履行了还款义务。
今年以来,淇滨区法院积极摸底排查,先后将44个单位、156名个人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人员信息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介予以公布,充分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