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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梁园区法院强制执行一起非诉行政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5-10-15 10:43:27


    10月14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非诉行政执行案,被执行人郑永峰、郑亚军两处拒不交出土地上的建筑物被强制拆除,物品在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被搬离到指定位置予以保管,执行工作顺利完成。由梁园区法院干警具体实施,区、乡镇领导任广喻、何玉东、赵启祥等现场见证执行,公安消防、公证处、土地管理、城管管理,交通运输、乡镇办事处等多家部门的300人配合,保障了强制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被执行人郑永峰、郑亚军系梁园区王楼乡刘政村人,在所占土地上分别建有二层住宅楼一处、平房一处。在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要求其交出所占土地时,拒不交出长达三年之久。期间国土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各级多次做工作,被执行人仍拒不交出土地。为此,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责令其交出所占土地。被执行人收到处理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即未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未申请复议,又拒不交出土地。处理决定生效后,市国土资源局又对被告人进行了催告,被执行人仍拒绝交出土地。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没有搬离。市国土资源局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梁园区法院经审查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为保障强制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梁园区法院积极向区委、政府汇报工作准备情况,并协调公安消防、公证处、土地管理、城管管理,交通运输、乡镇办事处等多家部门,现场配合强制执行。

    依据强制执行预案,当天,多家部门提前到位,对执行房屋及周边情况进行清理,经公证处现场公证后,法院最后一次履行法律程序,宣布执行开始,组织人员对房屋内所有物品进行搬离,为保障执行过程安全,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房间进行清查,确认无人后,组织机械对房屋进行了拆除,强制执行全过程均进行了录像和拍照,将作为执行过程的证据保存,强制执行全过程安全无事故。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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