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马院长,谢谢执行法官,谢谢陕县法院,没有他们,我的钱是要不回来啊!”9月25日,侯先生的代理人终于拿到了执结款,不禁对陕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表示感谢。
案件始末:
2000年5月8日,韩某某借侯某某现金8400元,约定于当年7月5日前还清,否则承担违约金5000元。此后以货物抵债的方式还了3430元,仍有4970元一直未还。无奈之下侯某某于2013年一纸诉状将韩某某告上法院。陕县人民法院很快依法作出了裁定,要求韩某某尽快还钱。而韩某某却久拖不还,2015年7月9日侯某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登上“黑名单”,执行初见成效
结合该院今年8月份以来开展的为期两月的“打击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的老赖”活动,执行局法官决定将拒不还款的韩某某加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黑名单”在我县一经发布,上榜老赖立即广为人知,对居住在当地的韩某某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法官多方努力,“拉锯战”仍在僵持
为了能够尽快执行这笔债务,在马院长的亲自指挥下,执行一庭多次派人到当地了解情况。执行官们不知为了这个案子,加了多少班,走了多少路,找过多少知情人,跑过多少次相关金融单位。而欠款人韩某某仍不为所动,一意孤行,不曾主动还款。
实行网上冻结,严格监控被执行人
最近,该院通过相关金融单位查到韩某某具备还款能力。掌握了充足的证据之后,8月31日,法院再次启动强制执行,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万余元,将欠款第一时间送到了侯某某手中,这场漫长的持久战终于在法官的不屈不挠下取得了胜利。
陕县法院执行局实行“三步走”。执行一庭化被动为主动,环环相扣,迅速出击,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失信行为,成功执结诸多执行难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