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出今年以来首个执行搜查令,出动20余名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依法对被执行人某幼儿园财务室进行搜查。
该幼儿园是北关区法院受理的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执行标的86000余元。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法人代表经法院多次约谈并下发执行通知,仍不履行付款义务,且名下数个银行账户均查无分文,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基于该幼儿园仍正常经营,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查清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北关区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决定对该幼儿园财务室进行搜查。
当天,执行人员从该幼儿园财务室搜查到现金3900余元,并对财务账册、收费单据等相关资料予以查封、扣押。随后,搜查结果将作为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的依据,力争使该起案件尽快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