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做一面锦旗表示谢意的机会都没给,真没想到你们只用了四天时间就帮我讨回了200多万执行款,真是太谢谢了!”9月11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尚用将200余万执行款发放到了李平手中后,申请人李平紧握法官的手表示谢意,并对法院牺牲节假日、快速高效等执行行为给予了高度赞誉。
原告李平与被告安阳一居委会合作建房协议纠纷一案,2015年6月5日,河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及附属工程洽商款共计1965616.66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居委会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立案后,因案件标的较大,安阳县法院非常注重此案的执行工作,并及时制定了方案。执行干警一方面做申请人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放弃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搜寻和调查。9月6日,当查询到被执行人在银行有部分存款后,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9月7日,执行干警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协商解决此事。通过三个多小时的明理释法、说服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的严重性,双方最终达成200余万元的执行和解协议。9月11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尚用将现金及支票共计200余万元执行款发放到了申请人李平手中,案件圆满执结。
“百日攻坚”执行会战以来,该院全体执行干警加压奋进,持续发力,成功执结了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