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龙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赶往濮阳县,为申请执行人送去执行到位的2万元赔偿款。
案件发生在2000年12月份,申请执行人鲁某的大女儿阿云(化名,已亡)感觉身体不适,便向单位请假,让租房处附近的村医张某、王某前来治疗,张某依据阿云当时的症状进行了药物治疗。一天后,阿云病情加重,送到医院后因已延误最佳治疗时机,经医治无效于入院后第二天死亡。张某、王某因未取得行医资格,导致阿云死亡。
2002年3月,法院分别判处张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张某、王某赔偿鲁某经济损失2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房屋也属家庭共有,生活条件比较困难,服刑期间其亲属没有偿还能力,案件陷入了僵局。
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鲁某走南闯北,想方设法,不停奔走于相关部门。不但赔偿款没有音信,加之经历丧女之痛,长期劳累诱发了脑梗致使肢体偏瘫,他不得不停止了常年的奔波。而这些情况,法院并不知情。
十多年过去了,一家人已经彻底放弃,也没有再来法院找过。但龙安区法院的干警却不言放弃,尽管这十几年间领导和干警都有变动,案子也越积越多,执行工作又面临被执行人故意躲避、转移财产等瓶颈问题,干警在冻结、扣押等一系列工作中也是困难重重。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龙安区法院以“执行风暴”、“百日攻坚”等活动为契机,穷尽各种办法,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通过网上查询,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监控,和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联系,及时掌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十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和付出终于有了回报,鲁某的2万元赔偿款执行到位。
执行款到位后,如何及时支付又成了难题。由于之前的预留电话早已停用,一时之间无法与鲁某取得联系。几经周折,干警通过和当地政府、派出所、村委会接洽,恢复和鲁某的联系后才得知其早已身患重病,不能前来领取。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干警专程驱车150余公里,将2万元赔偿款送到鲁某家中。拿着赔偿款的鲁某一家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他们没想到已经放弃了这么多年的事情,法院不但没放弃还亲自送了过来。而此时,鲁某虽然在语言表达上有所障碍,但眼中流出了感激、喜悦和欣慰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