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浉河区人民法院全面落实涉军维权“信阳模式”的文件要求,用足用活法律措施,用心用情做好涉军案件审理、执行,成功审、执结了一起标的额达280万的涉军执行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涉军维权“信阳模式”。
该案源起于张某与信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某辉、钟某借款合同纠纷。2011年9月,张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个月,借款本金250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利息和违约金,张某依约给付了借款240万元。2014年2月,张某诉至浉河区法院院,要求依法判令某公司支付本金240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
该借款合同纠纷经过浉河法院一审、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法院依法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某公司、王某辉、钟某共同偿还张某借款本金220万元,并承担利息和违约金。2014年年底,信阳中院二审终审判决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并依法产生法律效力后,因被告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某公司向信阳中院提出了再审申请。该借款合同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首先依法对甲公司以及王某、钟某的个人账户进行了查询,查询结果显示无任何存款,执行工作顿时陷入困境。
2015年7月14日,张某又来到法院了解执行进度,这次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一位耄耋老人,经询问得知是其父亲偏某周(张垦从小过继给姨妈)。偏某周老人今年86岁,是许昌市襄城县某镇人。他13岁加入新四军,当少年侦查员,抗战期间,曾屡立战功,多次受到部队表彰。退伍还乡后,心系群众,乐善好施,2012年被评为“襄城十大好人”,在当地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而张某向甲公司王某出借的这笔款,正是国家因南水北调工程已发给占地群众的补贴款,乡亲们开始怀疑老人的诚信并堵门要款,老人才不顾年迈,赶到法院来追讨执行款。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承办干警意识到这不仅是一起涉军执行案件,更涉及社会稳定和几十名群众的切身利益,案情重大,案件当事人特殊,立即向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斌汇报了案情及案外的故事。柳斌当即指示组成专门执行小组,由执行局局长任组长,挂帅执行;同时要求执行局在办理此案中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信阳新县召开的鄂豫皖革命老区涉军维权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穷尽执行措施,尽快执结此案,以实际行动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们双休日照常工作,反复召集各方释明法律,协助各方消除分歧。同时内调外查、多方征询意见、多次召集各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8月19日,偏某周老人和张某一起来到法院,向办案人员出具了收到案款280万元的结案证明。偏某周老人用颤抖的手向执行小组人员敬了一个庄重的军礼,他说:“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我有幸结识了你们,你们辛苦地执行了这起案件,了却了我的一桩心愿,你们也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好兵!谢谢你们!”
至此,这起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涉军案件在院民一庭及执行局干警们的共同努力下审理、执结。该案件的成功审执终结,是信阳中院和浉河法院坚决践行涉军维权"信阳模式"精神的典型范例,创新和丰富了信阳模式的精神内涵,促进了新形势下涉军维权工作的良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