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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山城法院:严惩失信渐显成效 被执行人不请自来

  发布时间:2015-05-11 10:15:31


    鹤壁山城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通过在被执行人工作单位、住所地张贴执行公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银行发送协助函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贷款,将失信名单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平台、限制高消费等多种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惩,现已初显成效。

    “法官,我是来还清案件的欠款的,钱我都已经带来了,还请法院不要把我的名字挂在黑名单上了!”吴某匆匆来到山城区法院执行局,向法官主动提出履行债务,并请求撤回载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个人信息。

    2011年吴某向钱某借款三万余元。因吴某未如期还款,钱某向法院起诉,胜诉后申请了强制执行。因吴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且下落不明,致使执行无以为继,案件成为了执行积案。这些年来,吴某隐姓埋名在外地做生意。今年4月,吴某因想扩大经营欲向银行贷款,遭到银行拒绝,原来他的名字已经列入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未撤回之前银行不能贷款给他。无奈之下,吴某主动来到了法院。

    今年3月以来,山城法院及时将吴某等6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公布,带来的交通出行、银行信贷、工商注册等种种不便,已有4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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