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一大早,宜阳县申请执行人刘某来到西工法院,向执行局承办法官马法官表示感谢。他激动地说,都说执行工作周期长,我仅立案20天就拿到了老板欠我的工钱。这是西工法院采取新措施力克“执行难”的一个缩影。
根据实际情况,该院针对不同案件采取不同措施。一是认真实施“四查一搜一告知”措施。该院规定,所有执行案件都要及时查存款、查房产、查车辆、查股权,把“规定动作”做到位,提高财产查控的效率。对隐匿财产及相关账簿、凭证,抗拒财产调查的,采取强制搜查措施;对拒不配合法院腾出被执行房屋的,明确告知将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营造执行高压态势。如,在执行一起标的额397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中,该院查到被执行人段某在孟津县工商局登记有股权并进行了冻结,段某立即赶来法院协商执行事宜,使案件取得了积极进展。二是创新实施公开张贴限期履行公告和拘留决定公告措施。针对有的被执行人赖账不还,甚至认为被拘留也无所谓的情况,在其住所地的社区、村委会张贴“两公告”,让周边群众知道其赖账不还乃至被拘留的事实,以邻里评判的压力督促执行。先后张贴公告63份,17名被执行人碍于面子主动履行,人民法院报以《洛阳西工:邻里评判解执行困局》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三是利用“两员合一”开展协助执行。组织56个社区的67名人民陪审员兼职人民调解员,协助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对执行活动进行见证,先后协助执行32次,延伸了执行的网络触角,提高了执行活动的有效性。四是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活动中,执结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13件,标的额110万元;执结涉军案件2起,标的额263万元;执结申请人为特困群体案件8起,标的额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