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响应全省法院开展的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2014年12月10日早上8点,光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辉就来到了农民工肖强(化名)的家中,为他送来了3万元的执行款。
去年6月份,肖强在被执行人刘涛(化名)的工地上支模板,当时口头约定按行情100元一天支付工钱,包中午饭,工钱三月一结。今年9月份工程完工后,刘涛一直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拒绝结清工钱。肖强无奈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刘涛给付肖强工钱3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 ,正值光山法院启动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李辉院长在了解该案后,主动挂帅,亲自执行。被执行人刘涛一直逃避执行,拒不露面,李辉带领执行局干警多次到刘涛家门口蹲守。
冬日里,早上六点,寒风凌冽,安静的村庄偶尔传出几声狗叫,村子口,李辉和执行局干警紧盯着刘涛家的大门,然而直到日上三竿,不见刘涛的身影。一日、两日、三日,功夫不负有心人,第四日,终于等到了归来的刘涛。通过约谈刘涛,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做思想工作,刘涛终于同意给付农民工的工钱。12月9日,刘涛将执行款交来。为了不让家住寨河镇的肖强多跑路,10日一早,李辉即带着执行款来到了肖强家中。
送达完执行款后,李辉又赶往了下一目的地,位于官渡河工业园的羽绒服厂,此次前往是为看望农民工小陈(化名)。小陈家庭困难,父母年事已高,作为家中唯一的顶梁柱,小陈肯干而踏实,然而,去年4月在工地务工时,却遇到了不良承包商,工程一完工,承包商就连夜携着工程款走了,小陈等农民工却未得分文工钱。为此,今年3月,小陈将承包商告上法庭。
判决书下达后,小陈申请执行,也正是李辉带队执行的。李辉不仅帮助小陈讨回了工钱,在了解了小陈的困难后,还帮助小陈找到了现在在羽绒服厂的工作。年关将近,李辉想去看看小陈现在的生活。刚走到工厂大门口,出来打饭的小陈一眼就认出了李辉,赶上前来握住了李辉的手。来到宿舍,小陈告诉李辉,现在的生活很稳定,活不累人,家中的借款也在慢慢的还。李辉在了解到小陈的情况后,拿出了自己的工资,递给小陈,“生活虽艰苦,但你还年轻,钱慢慢赚,你是家里的支柱,不能倒。快过年啦,一定要回去看看父母。”李辉说道。
为了让农民工能够在年末开心与家人团聚,光山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成立了由院长李辉担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李辉带头办理和执行农民工欠薪案件,树立标杆,确保农民工案件能够快速高效的审理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