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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法院:关爱农民工在路上

  发布时间:2014-11-28 10:56:04


    11月27日上午,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志辉将5万元执行救助款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农民工代表陈某手中。至此,这起由孟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文赋亲自协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亲自参与办理,涉及28起案件、28名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顺利办结。

    2009年1月,陈某等28人到王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工程完工后,包工头王某拖欠他们的工钱迟迟未付。2009年7月,经孟津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应向陈某等28名农民工支付工资款6.2万元。判决书生效后,王某以没钱为由长期不予履行,执行干警多次执行未果。为拿回自己的血汗钱。28名农民工多次到法院、县政法委、市中院主张权利。

    秦文赋书记和张国强院长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做双方思想疏导和释法析理工作。考虑到王某确无能力履行付款义务,经秦书记亲自协调,给28名农民工争取到了执行救助基金5万元,双方互不追究。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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